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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第2/2页)
知屿的目光闪了闪,突然就开始好奇起来,他鸽了自己的那几个小时里,到底在干些什么了。 …… 整个影视城里,要说得上没有人的地方,估计只有酒店房间。林知屿想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返璞归真,继续回酒店看电影。 他早就两天前就把房间换到了顶楼,就是牧绥那间套间里的另一间卧室。 起因是他房间的空调外机不知道出了什么故障,这几天半夜总是“嗡嗡”地响,在吵了他一个晚上没有睡好之后,林知屿便马不停蹄地搬了家。 但不得不说,顶楼的套房就是住得舒坦一些。 就是现在早上起床都成了一个莫大的挑战。 人真的很难离开舒适区。 晚饭牧绥联系了酒店准备,餐厅旁的落地窗正好可以俯瞰整个影视城的景色,夜色刚刚降临,天幕暗下,外面便亮起了一片璀璨的灯,或金碧辉煌,或流光溢彩。 林知屿有着一个朴实无华的钢铁胃,吃不来米其林餐厅里的高档料理,就喜欢吃大酸大辣的中餐,但牧绥的口味倒是截然相反,他大多时候都只吃些清淡的菜式。所以桌子上的食物被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块,一边辣油鲜红欲滴,一边则近乎清汤寡水。 菜是分得分明了,但人并没有。 偌大的长桌上,两个人要是分坐两头,林知屿只觉得疏离又冷清。他吃饭的时候就喜欢和人凑在一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出的习惯。 之前在片场吃饭时,也总喜欢拉着陈辰或和其他演员凑在一块。 如今,他也毫不顾忌地驮着椅子往牧绥旁边“咔哒”一放,大剌剌地就坐了下来。 牧绥偏过头瞥了他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可惜了酒店专门为他们点的蜡烛,也一并被林知屿给吹灭了。 他坐下来的时候带起了一阵风,身上的浅淡味道也一同被送了过来,牧绥换了双筷子,给他夹了一块牛肉,喃喃地说道:“一股草莓味。” “还不是被那只熊给腌入味的。”林知屿把那块牛肉上沾着的辣椒挑干净了,才往嘴里塞,“您要是再迟点来,还能再入味一点。” 牧绥给他留下的那只等身玩偶熊也一并被他带了上来,成为了他晚上背台词的绝佳靠枕,以及早上赖床时的绝佳架腿挂件。 也不知道那玩偶身上的香薰是什么材质做的,放了这么久,味道非但没有散,还在他的身上留下一股又酸又甜的草莓味,导致最近贺勤和他对戏时,看他的目光都不太对劲。 两人并肩坐着,除了偶尔传来的餐具的摩擦声,就只剩下窗外夜风吹动窗帘的声音。 四月的天气,空气里的凉意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柔和的暖。 林知屿的身上套了一件针织毛衣,袖口微微地往上拉起,正好露出了手腕上戴着的那块陀飞轮腕表。棕色的表带把他的手腕衬得更白了一些,金色的表盘在光下泛着温润的光。 牧绥不经意地扫过他的手腕,目光在那块表上停留了片刻,眼中光华明灭,几秒后,才说道:“这块表果然衬你,带起来很好看。” 林知屿才不会告诉他,自己在打开他那天给自己的那盒所谓的“礼物”时,差点没在机场绊倒。他虽然不太识货,但勉强也能分清楚奢侈品的好赖。 就是不知道具体值多少钱。 不过,他平时拍戏,没有戴手表的习惯,还是因为今天牧绥在,所以刚刚回卧室换衣服的时候,才匆匆拿出来戴上,以示诚意。 “牧先生这样,我真的很难回礼。”林知屿有些幽怨地说道,“本来说好的下次见面给的,结果我绞尽脑汁也没想到能送什么。” 牧绥沉默了片刻,说道:“那等这部戏拍完,送我一个月的时间吧。” “唔……”林知屿咬着筷子想了想,“怎么感觉这也像是对我的奖励。” “不过,要是拍完这部戏,有时间的话,我确实很想去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牧绥问:“为什么?” “因为感觉最近好像走到哪,都有人能把我认出来。听说附近有家摊位的烧烤很好吃,前几天晚上我和陈辰找了好久,人刚到摊子那,菜都还没点,就被人认了出来,吓得我俩猛窜三条街,当初体测跑一千米的时候都没有这么拼命。”林知屿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支着脑袋惆怅地偏头看着牧绥,“还有现在,我和您出去看个电影,都要经过重重请示,还得担心一个不小心就被围困在影厅里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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