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罪[刑侦]_第138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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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8章 (第2/2页)

个星期后,也就是4月1号这天,三号死者的尸体就被人发现了。

    显然,已经去世的王仓不是这件案子的凶手。

    最终,高院市公安局只能认为,王仓应该是在案发之前经过过案发现场,然后在案发现场留下了那枚烟蒂。

    看到那枚烟蒂的照片,连峙的眉头突然就皱了起来。

    “案发现场的其他照片呢,给我看看。”

    听见这话,余天和等人连忙在那堆卷宗里翻了起来,很快,他们就将所有的案发现场的照片都找了出来。

    在看完那些照片之后,连峙给出结论:“那枚烟蒂不是王仓经过案发现场时留下来的,而是凶手故意扔出来的,迷惑我们的烟雾弹。”

    宋局等人:“什么?”

    连峙:“因为案发现场的地面上,连一丁点的烟灰都没有。”

    听见这话,余天和当即就又把那些照片抢了回去。

    结果事实还真就像连峙所说的那样。

    试问,如果那个烟蒂是王仓抽完之后,才扔在案发现场的,案发现场怎么可能连一丁点的烟灰都没有。

    所以放下那些照片之后,余天和忍不住爆了一声粗口:“操!”

    他们又被凶手给耍了。

    但是余天和很快就反应过来:“也就是说,那个烟蒂,很有可能是二号凶手随便从地上捡的。”

    “那他就很有可能住在高院市师范专科学校附近——”

    因为王仓家也在高院市师范专科学校附近。

    只有在那附近,凶手才能捡到王仓的烟蒂。

    连峙:“没错。”

    听见这话,在场所有人都不由坐直了身体。

    这下子,都不用连峙再动手,余天和就主动抓起七号死者的卷宗,给连峙详细的介绍了起来。

    “七号死者管文倩,二十八岁,2003年10月30号,死在了位于高院市西边的前锦路,那边已经是郊区了。”

    “发现她的尸体的是住在附近山上的村民柳宏义……”

    “等等——”

    也就在这个时候,连峙又开口了:“住在附近山上?”

    “有多近?”

    余天和仔细回想:“直线距离大概三十多米吧,从案发现场往他们那个村子看,他们那个村子被一片竹林给挡住了。”

    连峙:“也就是说,但凡当时死者有弄出什么大的动静出来,报案人和他的家人都有可能听到?”

    这说明什么?

    说明二号凶手对前锦路的情况不是很熟。

    要不然他肯定不会在那里对七号死者动手。

    连峙:“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高院市师范专科学校好像就在前锦路附近?”

    这又能说明什么?

    说明二号凶手很有可能是刚刚搬到高院市师范专科学校附近没有多久。

    余天和:“……对。”

    余天和能不懵吗?

    二号凶手住在高院市师范专科学校附近,而且是刚刚搬到那附近没有多久——

    就冲着这两点,相信用不了半个月的时间,他们就能把他揪出来了。

    轰!

    宋局等人当场就站了起来。

    第146章

    但是半个月的时间还是太长了。

    还是那句话——现在距离两名凶手上一次作案已经过去了将近两个月, 按照凶手作案的频率,最近这几天,他们很有可能会再次作案。

    所以他们必须得尽快将二号凶手揪出来才行。

    好在第二天, 省公安厅技术支队那边就传来一个好消息。

    他们从北京那边请来的几名痕检专家,在对七号死者的死亡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之后,在七号死者的脚边提取到了两道疑似二号凶手在强/暴死者的时候,脚尖抵在地上,留下的擦痕。

    再根据七号死者下半身的长度, 就可以推断出二号凶手的阴/茎到脚尖的长度,进而推断出他的身高——

    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之间!

    这么说吧,乾省是个毫无争议的南方大省。

    在2003年, 哪怕是在高院市公安局里,身高能够超过一米六五的成年公安,一个巴掌都能数得过来。

    也就是说, 有了这条线索, 他们的侦查范围直接就缩小了百分之九十五。

    宋局长当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还愣着干什么, 抓人!”

    于是两个小时后, 省公安厅刑侦支队、高院市公安局、以及专案组从附近几个市县调来的武警全部出动, 除了一小队人马去抓纪茂学了之外, 其他人全部杀向了高院市师范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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