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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第2/2页)
荀彧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他想说会不会这个所谓的标准真实性存疑,可姜海蓝就是拿着这个标准在计算老妇人的赔偿款! 庞统右手捏着的毛笔停在了空中,他的左手抚摸着下巴,眼底明明灭灭。 天幕上那个世界还真是奇怪。 “人均可支配收入”,这样的内容竟然也能公布出来让人知道吗? 按道理来说,这些不都是朝廷的绝密资料? 纵然是朝中官员,也未必能有多少人知晓。 为什么姜海蓝这样的非官吏能够轻易知道,并拿来计算所谓“赔偿款”? —— 老太太的女儿女婿儿子轮流看完了起诉状,表示没有意见。 姜海蓝说:“那就请老人家在起诉书上签字捺印吧,我这边再打两份出来。” 她拿了中性笔和印泥拿过去,女青年伸手接过,温声对老太太说:“妈,你在这个起诉书上签字。” 另两份起诉书打印出来后,姜海蓝拿过订书机,将两页诉状一页赔偿清单订在了一起,一并递给他们。 眼镜青年说:“姜律师,接下来就麻烦你了。” 姜海蓝说:“不麻烦,这个案子现在还在检察院,我把起诉书交到承办检察官手里,他们向法院移送卷宗时会一并交过去。” 胡须青年说:“姜律师,我们也实在是生气,对方一直和我妈不合,经常和我妈吵架,这次更是动起手来,把我妈打伤了!我们希望对方能够重判。” 姜海蓝解释道,“我这边接的是刑事附带民事,我只对民事赔偿部分负责,追究刑事责任是检察院来提,量刑建议也是检察院来提。当然,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我们希望重判,可是……” 她对对方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眼镜青年问,“姜律师你不能争取吗?” “我可以争取,我可以在起诉书里写希望从重处罚,”姜海蓝再度重复,“可我只是刑附民,我负责民事赔偿,刑事部分是检察院来起诉,检察院提量刑。” 姜海蓝想了想,解释道,“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是由检察院来,因为如果放在伤者和伤者家属手里,那要是有钱人杀了人,赔偿伤者家属几百万,伤者家属拿了钱,是不是就有可能谅解对方,不追究对方责任了?” 女青年说:“对方的儿子也找过我们,说给我们赔偿款,但要求我们出谅解书,我们没同意。” 她看向老太太,“我妈都被打成这样了,一定要给对方一个教训!” 姜海蓝神色无奈,“可不是所有的家属都像你们一样。” 那倒是,三个青年也理解姜海蓝的意思。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对不爱重家人的人来说,拿几百万出个谅解书可是太划算了,家人的生命算什么? 眼镜青年继续问,“姜律师,那将来案子判下来,我们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上诉吗?” 姜海蓝强调,“是说刑事部分?” 眼镜青年点头,“对。” 姜海蓝说:“这个案子是由检察院起诉的,你们对判决结果不服,你们不能上诉。但是,公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对判决不服的有抗诉请求权,你们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 眼镜青年点头,“行,姜律师麻烦你了!” 姜海蓝说:“不麻烦,这是我应该做的。” 胡须青年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向姜海蓝提出邀请,“姜律师,现在也快下班,不如我们一起吃个晚饭吧?” 女青年听了也说:“对,我们一起吃个饭,这段时间麻烦你费心了。” 姜海蓝脸色微变,连忙推辞道,“不用不用,你们去吃吧,我们是有规定,不可以和委托人一起吃饭。” 女青年大为不解,“吃个饭而已也不行?” 姜海蓝说:“是的,不行,不能吃饭,不能收礼,不能收钱。” 法律援助的案件,和委托人一起去吃饭?疯了吗! 万一将来对方哪里不满意,跑去司法局投诉,我得为今天这顿饭付出多少时间、精力、金钱!!! 姜海蓝已经警惕到了连对方请碗冰粉都会拒绝的地步。 眼镜青年劝道,“只是吃顿饭而已,就当大家做个朋友嘛。” 胡须青年说:“对啊,你帮我们这么多,大家一起吃个饭有什么关系?” 姜海蓝的语气听起来很是温和,态度却十分坚决,“真的不行,规定就是规定,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 这种事情都直接说“上面”规定的不可以! 如果你们真的感谢我不如等案件结束后给我送面锦旗! 姜海蓝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敢说出来。 毕竟锦旗也是要花钱的,人家可以送,她可不能自己问人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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